近日,县禁炮殡改联合执法大队查处了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违规人员周某被公安部门依法行政拘留。
据调查,5月28日下午4点,城区居民周某购买了一辆新车,将朋友送的四个礼花和数盘鞭炮在黄花新区白竹路路段违规燃放,而该区域属于明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了解到该情况后,执法人员在现场进行了取证。并通过调查,找到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当事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传唤。

我县于2020年6月10日发布《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炮竹和销售烟花炮竹的通告》后,对在禁止地点和禁止时间内燃放烟花炮竹的违规行为一直从严从快处理。
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炮竹管理条例》以及《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炮竹和销售烟花炮竹的通告》相关规定,对周某进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也是今年我县市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的首起案件。
作者:hsnews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