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我县警方与人社部门联合出手 为农民工追薪

作者:赵诗 文雅婷 阳洁 编辑:redcloud 2021-12-24 08:37:24
—分享—

  12月20日,一场特殊的“工资发放会”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会议室内举行。

  

 

  年近岁末,在外辛苦打拼一整年的农民工本该高高兴兴领着工资回家与家人过节,然而这样简单的愿望却难以顺利实现。事情还要追溯到今年4月份,衡山县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某,雇佣了杨某、郑某等11人为其承接的装修工程进行施工。然而直至工程完工,本该如期发放的工资却迟迟不见到账,徐某的公司也因经营不善停业。工人们曾多次与徐某交涉,要求其发放拖欠的薪资,徐某却一拖再拖,甚至避而不见。

  辛辛苦苦完成工作,却得不到该有的报酬,“包工头”还欠薪躲起来了。这可急坏了一群等着工资回家过年的农民工们。受害人郑某向记者回忆道:“那时心情非常糟糕,打电话打他不接,又找不到人。”

  在多次找寻徐某无果后,大家找到了县人社局劳动仲裁部门,希望能够通过劳动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随后,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公司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该公司逾期仍未支付。

  11月份,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此案移交给公安机关。为尽快帮助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办案民警持续开展工作,对11名农民工的工资欠付情况逐一进行核算。查清拖欠农民工工资具体数额后,办案民警多次对徐某进行法制教育,责令其尽快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

  

 

  12月20日当天,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和民警的见证下,6名农民工代表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会议室领到了3万余元被拖欠的工资。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环境与食品药品侦查犯罪中队中队长彭波超提醒:“在外务工时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对自己有个基本的保障。如果有遇到这种拖欠工资的情况,一定要先通过劳动部门去报案、备份,走合法正规渠道拿回工资。”

作者:赵诗 文雅婷 阳洁

编辑:redcloud

阅读下一篇

返回衡山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