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代,衡山县实施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的思路,全县工农业协调发展。1978年,全民、集体工业156家,工业总产值3271.45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比重的34.14%。1980年代,贯彻中央改革开放政策,县属全民、集体工业企业变单纯生产型为生产经营型。各厂矿推行厂矿长责任制和多形式、多层次经济承包责任制,更新设备,改造技术,扩大企业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模,产品、产量、产值均上新台阶。1987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不含省、市属企业)9185万元,比上年增长24.2%,增速居衡阳市各县(区)之首。1989年,全县工业总产值首次突破亿元大关,第一次形成工农业总产值各半的局面。其中,15家国营企业实现连续4年无亏损。次年,全县工业企业907家,其中,全民、集体各33家,全部工业总产值1.3005亿元。
1991年后,中共衡山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强工富县”思路,先后投入技术改造资金1000余万元重点改造工业瓷厂等6家企业。同时,将二轻集体企业全面推向市场,实现全员劳动合同制。1997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1990年增大3倍。此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优胜劣汰机制的不断完善,少数包袱沉重的企业先后破产。虽然重组后运行基本正常,但少数企业仍出现产品滞销、开工不足、工人下岗等状况。县委、县政府采取提供再就业、发放生活补贴等有效措施后,全县企业职工队伍保持了相对稳定。2000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达1.54亿元,但工业企业仍未走出困境。全县国有企业17家,负债率达71%;二轻集体企业12家,负债率达95%。
进入21世纪,境内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开始,实行两个“买断”(买断产权,买断工龄)、两个“解除”(解除企业对政府的依赖,解除工人对企业的依赖)。2001年3月,县琉璃制品厂成功拍卖。此后,全县国有、集体企业相继通过拍卖等形式转为非公有制企业,给工业企业带来勃勃生机。至2005年底,全县国有工业除5家尚未改制外,其余均转为非公有制企业。集体工业企业除依法破产进入改制程序,实现合并、转体3家外,其余均成功拍卖。2005年,全县43家规模以上企业产值97789万元,是2002年工业经济开始走出低谷时的3.9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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