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首次城市文明交通指数在长沙发布。测评报告显示,2011年度全省14个市州所在地城市的文明交通指数得分依次是:株洲市(89.07)、长沙市(87.33)、岳阳市(87.09)、常德市(85.34)、郴州市(80.12)、益阳市(79.44)、衡阳市(78.92)、怀化市(73.5)、娄底市(72.87)、邵阳市(67.8)、永州市(65.12)、湘潭市(62.75)、张家界市(62.38)、吉首市(60.41)。其中,株洲、长沙、岳阳、常德、郴州五市得分均在80分以上。
湖南首创城市文明交通指数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大中城市的不断扩容,城市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日益困扰市民出行,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为了全面掌握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本数据,了解人民群众对交通出行的切实需求和真实感受,科学客观、公开公正地评价各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综合发展水平,为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工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省文明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积极履职,推出实施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据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目的是用客观、具体的指标,来综合评价城市交通建设与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成效,量化评估结果,以此推动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回应市民对出行安全、畅通、便捷等方面的热切期待。
省文明办和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共同编制的《湖南省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方案》是2011年度全省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的依据性文件。从内容上看,涵盖了“交通管理机制和规划、城市交通管理设施、道路交通秩序、社会公众参与程度、交通管理服务质量”五个方面,共设置了20项指标,重点突出,指向性明显。从指标体系看,既有对管理体制机制的考察,又有对职能部门工作成效的评价;既有对道路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水平的测评,又有对管理方式手段等软件建设能力的评估;既有对工作成效的实地观测,又有对市民感受度、满意度的当面访问,兼顾了整体和局部,历史和发展,主观和客观。从测评标准上看,分别在指数构建、标准厘定、权重设置和操作程序等环节,按不同的城市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发展状况等条件,将14个城市分为A、B、C三类,分别进行细则构建和样本设计,按100分制进行考核评价。从测评的操作上看,为确保测评的科学性、公正性,委托独立的学术调查机构进行,测评结果由省文明办和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通报全省,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2011年度首次测评圆满成功
去年8月以来,省文明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委托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警察学院等院校,组织专门的调查测评队伍,对全省14个市州所在地城市进行了全面测评,用查阅文件资料、实地观测、问卷调查等方式,采集了令人信服的第一手资料。9月份以来,专家组用社会统计科学的方法,对调查掌握的资料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研究,除统计出测评结果外,还形成了论据充足、论证严密、论点鲜明的测评报告,以及14个市州城市的分报告,计20余万字。
强调结果运用,确保测评权威性
根据省政府、省文明委、省综治办相关文件规定,全省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结果主要运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城市公共文明测评指数测评,作为全省各地申报全国、全省文明城市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是作为各地申报全国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全国平安畅通县(市)的前置条件,凡文明交通指数测评不达标的,将不能获得上述荣誉称号。
三是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各市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
由于强调了测评体系的系统性、测评主体的独立性、测评方法的科学性,以及测评结果运用的强制性,我们有理由相信,一年一度的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和发布,必将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更加重视城市交通管理,助推我省城市交通快速、健康、科学发展,以及全民文明交通素养的整体提升。
来源:红网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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